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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談網絡紅星的旅游策劃炒作
作者:譚小芳 時間:2008-11-3 字體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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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阿牛的《桃花朵朵開》音樂聲中,芙蓉姐姐以一段激情的“現代舞”開始了她加盟圓明新園情景喜劇《皇宮外傳》的新聞發(fā)布會。
筆者了解到,早在發(fā)布會召開之前,圓明新園“砸”10萬元請芙蓉姐姐參演的消息就已傳開。有市民表示,圓明新園此舉“惡俗”“黔驢技窮”“拿著肉麻當有趣”,屬于衰落的主題公園的“救市”之舉,一時間圓明新園被擺上輿論的風口浪尖。
而對于指責頗多的“請網絡明星拿肉麻當有趣”,該負責人反復聲明,稱園方此舉只為“奉獻一臺與眾不同的演出,僅此而已”
可能正由于該類明星具有“劍走偏鋒”的特性,所以社會大眾對其形象的評價也褒貶不一。另一方面,由于該類紅星必須依靠“事件”才能繼續(xù)的紅下去,所以旅游企業(yè)選擇該類紅星做代言、做策劃,風險是非常之高的!正如我們經常談的“定位”一樣,品牌之所以要定位就是為了保持統(tǒng)一的良好形象!交廣傳媒旅游策劃營銷機構認為:如果網絡紅人經常有那么多的“意外”發(fā)生,而且社會都評價不一,那么其代言旅游品牌的形象也不言而喻了!
正由于網絡明星具有上面的特點,所以旅游企業(yè)選擇網絡明星進行品牌代言、活動策劃將具有以下的優(yōu)勢:
1、伴隨著網絡的發(fā)展,網友的年輕化及時尚化將使網絡明星先天將擁有“時尚的光環(huán)”;
2、由于網絡明星背后少有明星代理公司操作,所以代言費用不高;
3、網絡明星代言在品牌推廣中免去了傳統(tǒng)明星所出現的“大牌”現象。在實際操作中,可以更高限度的為品牌而量體裁衣;
4、網絡明星是新開發(fā)的名人代言思路,選用網絡明星,可以更低價格及更高限度形成“明星獨家代理”,適合旅游企業(yè)操作;
5、因為大部分網絡明星都必須向傳統(tǒng)明星轉型,所以現在選擇網絡明星,就等于品牌投資,等他成功轉型后都品牌有莫大的好處。
筆者聽說揚州旅游局聘“公交MM”為形象代言人,前段時間云南的旅游局也邀請“天仙MM”作為旅游代言人,這些網絡明星成為炙手可熱的旅游代言人,說明我國的旅游品牌傳播已經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領域。
交廣傳媒旅游策劃營銷機構認為:也預示著在未來,以個人為中心的傳播模式將會成為主流的旅游品牌傳播模式。
或許有人認為,該類紅星的人氣指數之高是可以利用的。但這類紅星的人氣指數是建立在“對碰式的事件炒作”中,所以千萬不要揀了芝麻丟了西瓜。如果操作不慎,紅的依然是芙蓉姐姐,而倒霉的只有企業(yè)!
交廣傳媒旅游策劃營銷機構認為:任何事情都是有利必有弊的,對于代言系統(tǒng)中新興的網絡明星代言也自然有下面幾個誤區(qū)值得大家注意的:
1、選擇他們進行代言的時候,一定要考慮其的“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”潛力;
2、當網絡明星出現一點點負面瑕疵的時候,就必須立即進行應對,否則等負面信息擴大了,就為時已晚;
3、在沒有完善的策劃系統(tǒng)支撐的前提下,不要輕易冒這個風險;
交廣傳媒旅游策劃營銷機構認為:既有利刃又如何攻城掠地呢?作為新興的代言思路,網絡明星和旅游景區(qū)的結合自然要有其一套專屬于自己的應用方法。以下,我將把幾種常規(guī)的應用手法分列如下:
抓住受眾對網絡明星的記憶核心(如:歌曲走紅類的,其記憶核心應該在其成名曲上,比如創(chuàng)造景區(qū)的旅游歌曲),并使之轉化成為品牌在受眾心目中的記憶核心;
既然網絡明星源于網絡,那么我們旅游策劃人在運用的時候就要善用網絡,并用“品牌會員”的方式將網絡星迷聚集起來,并使之轉化成為旅游品牌的忠實消費群體;
代言人紅即品牌紅,網絡明星必須要向傳統(tǒng)明星轉型,所以在品牌的支持下(特別是公關活動),幫助明星轉型,這樣的話也等于幫品牌自己走紅;(該前提是代言合作期較長)。
總的來說,網絡明星和旅游行業(yè)都在眼球經濟的最前沿才能生存、生長,就有了很好的合作基礎,但是如何進行實操,是我們旅游策劃人長期探索的話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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